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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2025年度大气攻坚技术支持项目JSZC-320113-JCEC-C2025-022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6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京市栖霞区2025年度大气攻坚技术支持项目。拟为栖霞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采购为期一年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迈皋桥与仙林大学城两个国控空气自动站点的微环境巡查,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反馈责任单位,保障国控站点空气质量提升;2、根据任务需求,对辖区内重点涉气企业(约190家)、餐饮经营户等开展专项排查并指导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3、根据空气质量现状,提前提供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4、及时提供区域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指导全区有针对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5、对高值区域进行走航监测,查找污染源,形成走航报告,走航设备由服务方提供;6、需安排专业团队(具备环境管理相关经验2人及以上)及时处置大气污染应对相关工作;7、其他未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1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一月份: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11楼“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1时间: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6月11日17:30(北京时间)。
2.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